我們知道,自己創業開藥店,執業藥師資格證是必備的,那么一共需要幾名執業藥師呢?其他還需具體什么資質!
1、人員資質
城區藥店應配備不少于2名藥師(中藥師)以上的技術人員,其中1名應為執業藥師、從業藥師或主管藥師;鄉鎮藥店應配備藥師(中藥師)以上技術人員;設在行政村的藥品零售企業應配備藥士(中藥士)以上的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省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培訓,并取得上崗證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員。
2、經營場所
主線城市營業面積150平米以上,與相鄰藥店相距300米以上;縣城營業場地不少于40平方米,倉庫不少于20平方米;鄉鎮下的營業場地不少于20平方米(鄉下的藥店不要求有倉庫)。
3、營業執照
想要開一家藥店,需要諸多證件,除了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、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外,還需要辦理營業執照、衛生許可證、健康證、稅務登記證等。藥店辦證較為麻煩,經營者可以選擇加盟連鎖店的方式,這樣能較快進入醫藥零售市場。
4、遵守規章制度
對于藥品行業的經營,經營者必須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經營。對于新開的藥店,必須要進行GSP認證,即必須得按照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的要求進行運作。
(一)申辦人向當地縣級藥監局提出籌建申請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、企業負責人、質量負責人的學歷、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、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、聘書;
2、擬經營藥品的范圍;
3、擬設營業場所、倉儲設施、設備情況。
(二)藥監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,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,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,并書面通知申辦人。
(三)申辦人完成籌建后,向藥監局提出驗收申請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;
2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準證明文件;
3、營業場所、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;
4、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;
5、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、設備目錄。
按照藥監局的規定置辦好所有硬件設施,包括空調、電腦、貨架、柜臺等,按要求聘請1-2位藥師或執業藥師、數名營業員,再請藥監局驗收,合格后發給你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。
然后拿著證到當地工商部門、稅務部門辦理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,如果打算銷售保健品,再到衛生監督所辦理《食品衛生許可證》。
藥店功能越大,需要的證也越多,最基本的就是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,《執業藥師證》,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,《衛生許可證》,《健康證》、《GSP認證》,這些都辦完了就可以從藥材公司進藥開店了。
一省發文,優化藥店審批,取消藥店籌建審批和設定的間距限制,現在開藥店變簡單,執業藥師們,這也是一個利好政策呀,一是考取執業藥師可以自己開藥店,二是藥店開辦容易,藥店會越來越多,那么執業藥師的需求就會變大。